最近经常上网关注职场类新闻的小伙伴,一定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腾讯两前员工因入职米哈游违反竞业协议,被判各赔偿腾讯超百万元》。
在讨论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始末。腾讯前员工孙某与吉某某,在离职腾讯后签署了一份《竞业限制通知书》。后两人通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入职米哈游公司并工作至今。在工作的同时,两人依然每月领取竞业限制补偿费。
腾讯认为其违反了竞业限制业务,将二人告上了法庭。而两名原告认为科之锐公司与腾讯公司没有竞争关系,也不属于双方竞业限制约定中列明的竞争单位,并没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最终法院认定,二人虽与科之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至米哈游公司处工作,而米哈游公司与腾讯公司确实均有游戏开发业务,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判决两人需返还腾讯竞业限制补偿金,并各自赔偿约百万元。
一、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即竞业禁止协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签订竞业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不会遭到泄露。在协议期间,离职的员工可以领取一定的补偿金。
二、竞业协议有多坑?
竞业协议原本是为了在法律范围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根据网友的反馈,当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竞业协议上做文章,以至于出现了“离职等于失业”的现象。
网友@貘吃馍香:“待业也是坑,我哥们被某公司启动竞业后,老实在家待业,原本协议里一年竞业期的,3个月就收到短信说是协议无效了,之后竞业的钱儿不给了……”
网友@匿名网友:“前同事A从前公司离职了,换到一家券商公司(属于协议中的那一串省略号)然后他被起诉了,违反竞业协议,竞业协议款项是起诉之前一天打到卡上的。”
网友@匿名网友:“我离职的时候人事的人都躲起来!不说启动不启动!我找到工作后直接冒出来说启动,新工作泡汤,社保全断了!现在我去了完全不相关的行业,但也担心他的“不限于”,甚至都没有一个公司列表和说明。至于当时HR打电话给我说你接触核心技术,我真的呵呵了!”
很多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把越来越岗位纳入了协议范围,竞业禁止单位越列越多,已经涵盖了行业内所有公司,这让劳动者怎么去找工作?
现实情况是,很多人因为竞业协议而无法维系自己正常的职业发展,甚至惹上了官司,前途尽毁。让人不得不去反思,当下的竞业协议是不是有“滥用”的嫌疑?在保护企业的同时,该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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