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小于在公司上班时因为椅子突然断裂而摔倒在地。受伤经医院鉴定后不构成等级,那么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治疗费和误工费吗??
律师解答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认定条件,不管是否构成伤残,均可认定工伤。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只要员工所受的伤害认定为工伤后,就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与伤的轻重无关。如果构成了伤残,还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所谓工伤医疗待遇,是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也包括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但不包括平时我们认知中的营养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3、工伤康复的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的前提下,除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外,停工治疗的还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过这需要治疗机构出具医疗证明确定,证明中建议休息的期间就属于停工留薪期的重要部分,当然还包括门诊的时间、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
假如员工受了轻微的工伤后,门诊治疗过后继续返岗上班,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没有中断,也没有少发,就不存在另行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问题。
综上所述,工伤员工即使没有构成伤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则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办理工伤保险一律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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