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拼多多因为开除了一名匿名在脉脉上发帖的员工再一次上了热搜。
我们暂且不去评论孰是孰非,先来聊聊拼多多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相关劳动法知识吧。最近,拼多多因为开除了一名匿名在脉脉上发帖的员工再一次上了热搜。
据拼多多内部员工爆料,拼多多为了避免员工离职,在入职前都会要求员工签订一份竞业协议名单,保证自己离职后不会入职相关企业。
并且HR还会追问员工离职后的去向,然后不断更新这份名单,于是波及到的企业越来越多……如今,这份加长版名单几乎涵盖了所有知名的互联网行业。可以说,拼多多把离职员工的后路完全堵死了,员工一旦离开拼多多就等于失业。
这么霸道的竞业协议自然引发了网友的吐槽:“干脆把所有地球上注册过的企业都禁了吧!”
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全称“竞业禁止协议”,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协议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当然,员工签订竞业协议后也会获得原单位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有人要说了,这个协议也没什么不好啊,毕竟可以找一份其他行业的工作,再拿着原单位给的钱,两份收入岂不是美滋滋?
实际上,很多公司的操作并没有这么友好:具有优势的行业全都去不了,原单位给的赔偿金只有30%左右,任何级别都可能被竞业。这对于个人职业发展是灾难性的。
综上所述,求职者在入职前一定认真阅读竞业协议,能接受再签订,千万不要“自断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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